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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政局协议离婚程序

民政局协议离婚程序

协议离婚的流程如下:

1. 预约 :

通过电话、公众号等渠道向当地民政局进行离婚预约(也可以不预约直接去,但可能需要排队,具体以当地民政局的要求为准)。

2. 第一次去民政局:申请离婚 :

需要携带的材料:

双方身份证

双方户口本

双方结婚证

填写相关资料,提交申请,并拿到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。

3. 渡过30天离婚冷静期 :

从申请离婚的第31天到第60天内(第二个月),双方可以来办理离婚登记。一方未出现或者过期不来,视为放弃离婚。

4. 第二次去民政局:办理离婚登记 :

需要携带的材料:

双方的两张两寸单人证件照

双方的结婚证、户口本、身份证

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

离婚协议书

工作人员会先审核离婚协议书的内容,审核通过后,会一式三份,留一份在民政局备案,然后男女双方各一份,并发给双方离婚证。

建议:

离婚协议书建议委托专业代写,并确保内容规范,避免现场被要求重改。

手机上一定要留一份离婚协议书的电子稿,以备不时之需。

在整个过程中,有任何疑问或需要更改,及时与民政局工作人员沟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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